Spencer Tunick
今天上第一堂憲政與生活課。
teacher metioned about Spencer Tunick,
a naked photographer.
其實之前就看過一些他的作品,很多都相當有名,
在Norman Forest 的千禧橋上拍的這張在建築圈應該也是蠻有名氣。
老師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今天Mr. Tunick來到了台灣,
說要在101照一張這樣的裸體作品,你認為他募集得到200人嗎?
如果你是陳敏薰,你要不要借他?
1st, 我認為他100%可以募集超過200人。
也許我們系就去一半了?
如果他的身體藝術已經被全世界這麼多人認同,
同樣的在台灣,一定也有一定比例的人會同意這樣的行動藝術。
(對volunteers來說也算是自身的行動藝術吧。)
實際上,記得我大二的時候,小耿決定了要做一個攝影作品,
是請自願者背部全裸讓他拍照。
他原先打算募集100人,後來好像有達到這個數字。
光是在實踐,我們系,就有5.60甚至更多人同意並參加。
我也去了,我念服設的朋友也二話不說的答應。
小耿說,我們有多少機會好好看看我們的背部?
我同意了,不需要更多解釋或說服。
何況,台灣媒體力量之大,相信是個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事實。
台灣人也許大部分對身體是很保守的,但要是真的發生了這樣的“藝術事件“,
我相信對所有台灣人都是一件好事,會讓很多人開始真正思考關於身體的事。
可以想見一定所有的綜藝節目、新聞、政論節目、雜誌,
都會發生一股軒然大波,一定會有很多人反應過度,很多人嗤之以鼻,
也許媒體會歪曲了很多本意,但介入無論如何我認為是件好事。
2nd,陳敏薰,不用說,一定會借。
即使一開始她也許會猶豫,在媒體的大肆報導下,
一定也會變成騎虎難下的狀況。
何況她正極力在招商,享譽國際的蜘蛛人來了也會讓他爬吧...。
除非又出現政治墮胎的現象,讓它像古根漢一樣死在媽媽的肚子裡...。
我很喜歡下面兩個作品,即使可能不是他最有名的。
這樣的作品色情嗎?美嗎?
我認為已經不需要討論色情,而是人與自然,人與天地,人與建築,
除了人類以外其實所有生物都以這樣的自然狀態處在這個世界。
nature beauty, the most important issue of m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