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
連 署 請 願 書
受文者:實踐大學建築設計系系務會議與會教師及教授
時間: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
主旨:實踐大學建築設計系大五必修課程作品集之授課內容變動
說明:
一、建築設計系大五必修課程作品集課程,雖名為作品集,但實質教課內容目前為施工圖學,由陳國洲老師授課。
二、在學期初陳國洲老師提出教學大綱主旨為project manager之基礎認知及其職責內容,但是在實質教課內容上,則以一個地坪約128平方公尺之實際案例要求學生以手繪製圖其整套施工圖,其實質上目標與建築系大三上學期必修課程施工圖教學目標一致,即將施工圖之各種配置配套完成。
三、目前大五畢業班學生皆已經修過大三施工圖課程,因此我們認為重複操作同樣課程內容並非適當做法,所花費時間並不與其成果成有效益的比率。
四、實際上,若名為作品集,理應考慮學生畢業後出路除了進入職場,亦有相當比例會繼續升學,若作品集課程無法幫助我們整理設計作品,甚至幫助我們了解如何根據不同研究所製作適當的作品集,則畢業後學生則必須再重頭摸索並花費與目前已畢業生相同的時間及路程去製作作品集,則此必修課程之重要性便有其可爭議性。
五、然而學期初陳國洲老師所提出職場面試所必備之能力,我們也認同其重要性,然而要達到陳國洲老師所說之pm能力的目標,我們認為改善目前教課方式及解決學生學習效率過低的方法有:
(一)以案例說明教學,分析其pm之職責內容;
(二)讓學生模擬各類型案例之pm工作職責及其差異,並可檢驗其pm能力。
若此則對於將來進入職場所該具備的基本認識能較有效並概略的了解,對學生在大五畢業設計的學習也較有助益並妥當。
因多次溝通未果,特此擬定請願書,為系上學生權益發言,以下為系上學生連署簽名。